交通违法被抓!交警:发条朋友圈就让你走......
自拍、美景、美食
朋友圈晒啥的都有
但是
晒自己交通违法
还求点赞的
你见过吗?
朋友圈一般都是秀出自己最好的一面,
晒违法确实有点不好意思,
但如果说这么做能免罚
你愿意吗?
从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2号开始
许昌交警
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
推出新举措
除了发朋友圈“自黑”外
许昌交警还提供了另外三种选择
一:拿小红旗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以上,免于本次违法行为的处罚。
二:罚款。行人闯红灯 、跨越道路隔离栏,通过路口未走人行道罚款20元。非机动车闯红灯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、越线停车、逆向行驶罚款50元。
三:抄写交通法规,免于本次违法行为的处罚。
从推行到现在近一周的时间里,
共有150多人接受了教育,
数量也呈现递减趋势。
不拍照违法成本低
闯个红灯随大流
从众的侥幸心理
让不少人都觉得
信号灯指示牌以及各种交规
都是给机动车制定的
正是这种心理
由非机动车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
今年11月初
郑州就曝光了一批非机动车违法者的照片
为了治理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
多地也出台了各种新举措
有的已经将交通违法行为与征信挂钩
福建福州
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一个季度内发生闯红灯、不按道行驶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次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发生5次以上的人员。
外卖、快递非机动车驾驶人一个月内发生2次违法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违法5次以上的人员。
将被列入黑名单
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
是会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范畴
江苏南京
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:
(一)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;
(二)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;
(三)驾驶无牌证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;
(四)驾驶加装动力、载人、载货等非法装置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;
(五)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造成他人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,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六)在机动车道内以兜售物品、散发广告、非法拦截机动车辆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,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;
(七)除本条第(一)(二)(三)(四)(五)(六)项外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一年内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达20次以上的。
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:
(一)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,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;
(二)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;
(三)一年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。
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:
(一)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;
(二)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;
(三)一年内发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。
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,有效期1年;
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,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“黄名单”,有效期3年;
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,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“黑名单”,有效期5年,期满后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系统将自动修复。
遵章守法 文明出行
否则晒朋友圈成“网红”还是小事
如果因此发生意外
那真是后悔也来不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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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都市报道
记者:梁紫 花洁
编辑:付留杰
主编:崔松旺